被起诉离婚如何写答辩书?( 二 )


因此,被答辩人提供的该证据与我单位没有关联性,我单位不应承担责任 。
2、关于被答辩人提供的有个人签字的XX张“销货清单" 。
我单位从未授权任何人到被答辩人处赊购商品,也没有收到销货清单上的任何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该赊购行为的民事责任不应由我单位承担 。
三、被答辩人提供的的XX张"销货清单",其记载日期均为xxx6年和xxx7年,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上述销货清单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应以销货清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到今早已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即使买卖事实成立,被答辩人也早已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
综上,被答辩人所诉无事实依据,证据有重大瑕疵,与待证事实毫无关联,不能证明其主张 。被答
辩人的各项诉讼请求均应予以驳回 。
此致
XX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答辩状的范文三

答辩人:XXXX,男,51岁,汉族,住XXXX镇小学 。被答辩人:XXXX县XXXX小学 。
法人代表:XXXX任校长职务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理由如下: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不存在房屋买卖关系,谈不上合同纠纷,答辩人现住房是XXXX3年从该校教师岳文昌名下转让而来,未曾与被答辩人签订什么合同,不存在合同约定不属于本校教职工封闭一楼后门的说法 。房屋后门与生俱来,不属于答辩人私开 。再者,答辩人所购房屋,属被答辩人早年所建,由于前门距地面达1米多高不能正常出入,答辩人只能从自家后门出入,后门一旦封闭将严重影响答辩人的正常生活出行 。被答辩人在当初建造房子时,就理应考虑到给购房者留有合理的出路 。如果没有房屋后门的支撑,答辩人将不会购买一个没有出路的房子 。学校安全固然重要,但防范的措施也并非一种,而答辩人的权益也理应得到尊重和保护 。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并没有不属于该校教职工必须封闭一楼后门的约定,被答辩人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且以损害答辩人权益为筹码,依法不能成立 。请求法庭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请 。
此致
XX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
XXX4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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