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税缴费的通知 保定疫情防控工作( 二 )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办理
如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及汇算清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变更、任职信息异议申诉、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等工作 , 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手机APP和WEB端办理,或登录河北省税务局网站 , 点击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
另外,2020年 3月1日--6月30日期间是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来首次汇算清缴,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登录河北省税务局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办理,并请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ㄒ唬┛梢栽诟魇只τ蒙坛∷阉骰蛏胂略馗鋈怂盟癆PP,查看自己2019年度收入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并全面了解相关政策;
 ?。ǘ┬杌闼闱褰傻?019年度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 , 可通过手机APP、WEB端等途径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采集;
 ?。ㄈ┬杌闼闱褰山型怂暗赐晟聘鋈诵畔⒌?,可通过手机APP维护银行卡等信息 。
三、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如您需要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业务,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车购税申报缴纳”模块办理 。
四、车船税申报缴税
如您需要办理车船税申报缴税业务,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车船税缴纳”模块办理 。
五、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如您需要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请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
1.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进行申报缴费和票据打印 。
2.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
(二)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
1.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击“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
2.可进入微信,选择:“我”→“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进行申报缴费 。
3.可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进行申报缴费 。
4.缴费人也可以通过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等渠道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