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温州瑞安市第二批人才住房那些人能申请? 瑞安 人才房( 二 )


(六)所称的政府住房优惠政策,是指:
1.申请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房改房、单位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不包括共同申请时的未成年子女)、限价商品房、批地建房和人才公寓等 。
2.申请人及配偶未申领过购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 。申请人离异或再婚的,原婚姻存续期间享受过的优惠政策列入核查范围 。
(七)申请人认购人才住房后,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帐户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不再向本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贴可按规定提取 。
(八)申请人未参加当期摇号选房的,其当期配售资格终止;两次参加摇号均未选房认购的,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九)申请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人才住房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或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的,视同自愿放弃当期申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十)对弄虚作假骗取配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单位和个人列入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申请黑名单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
联系电话:
人才办:65810551 , 65810191,65810051(ABCDE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咨询)
住建局:65827388(住房资格咨询)
教育局:66803310(教育类人才咨询)
卫生健康局:58906070(医疗卫生类人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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