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营口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域外来返营口人员防疫政策的通告 营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二 )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进行排查 。对于14天内有重点关注地区、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营口人员 , 要告知其来(返)营口前主动报备 。
(三)火车站、高速路口以及各类交通出入口等关键点位在查验重点关注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营口人员“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同时,规范开展落地核酸检测采样 。
(四)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要严格查验入住人员重点关注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营口人员“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发现异常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属地指挥部报告 。
三、法律责任
凡重点关注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营口人员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主体如不履行防控责任 , 未按要求执行防疫政策,因弃管、漏管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
营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