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跨省离婚办理指南 跨省的怎么办理离婚证( 二 )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 , 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 , 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 , 应当出具 。
?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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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婚所需申办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 。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 , 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
 ?。?)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