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社区 沈阳封控区域( 三 )


七、严禁人员擅自外出
由街道(乡镇)、社区(村)、执勤民警(辅警)、“盛京使者”以及热心群众监督举报,结合设置电子围栏、门磁报警等方式,发现私自出封控区、管控区范围的,由公安等部门对擅自外出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 送至隔离宾馆进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对擅自外出、扰乱秩序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
八、物资保障
由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发展改革、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及时调配防护物资、核酸筛查采样耗材等 , 提高物资调配精准性和时效性,保证封控区、管控区内各项工作开展 。以上管控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并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封控、管控管理期间,感谢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防控专班)024—23470572
和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24—22831101
沈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24—24842416
铁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24—25866414
皇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24—86841355
大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24—23504651
浑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24—24821207
于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24—25320903
沈北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18502499185
苏家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24—89813520
辽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24—87882460
新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24—87560011
法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24—87033099
康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24—8734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