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人才补贴政策 扬州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二 )


四、申请材料
1、《仪征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 一式四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结婚证、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3、在岗证明:申请人聘用合同、当年度工资银行流水等;
4、购房证明: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不动产证、房款足额支付的购房发票等 。
五、申请方式
申请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具体申请流程为:
1、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填写《仪征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经用人单位同意后,报所在镇、园区或主管部门初审 。企业人才由所在镇、园区(工业总公司)初审 , 事业单位人才由主管部门初审 。
2、各镇、园区、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报市住建局市场科,并附《仪征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 。
六、补贴标准
租房和购房补贴标准一览表
序号
补贴对象类型
租房补贴
(元/月)
购房补贴
(万元)
1
能形成产业地标、带来显著效益的顶尖人才
8000
“一事一议”最高200万元
2
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省“双创团队”核心成员、“双创人才”,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000
30
3
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绿扬金凤计划”团队核心成员、创业创新领军人才
3500
20
4
省“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凤来仪”计划创业创新领军人才
3000
15
5
全日制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
按“名校优生”计划有关政策享受补贴
15
6
全日制硕士,“双一流”大学(学科)本科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高级技师
6
7
企业引进的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或紧缺工种技师(预备技师)
3
注:除创业人才外,其他人才均须全职在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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