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房贷最新政策 扬州购房贷款政策( 二 )


六、何时转换?
 ?。ㄒ唬⒆还ぷ髯?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
 ?。ǘ⒆怨娣⒉贾掌穑?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官网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告知客户 ,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
 ?。ㄈ⒆皇奔涫谴?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但实际的执行时间是从2021年开始 , 也就是说,2020年用户实际执行的房贷还是按照2019年的房贷执行,按照当前的还款约定偿还 。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 , 用户也只能从2021年开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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