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丰县人才公寓销售公告 新丰县人才公寓( 二 )


(六)手续办理 。申购人凭《丰县人才公寓准购证》到县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缴清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上房手续 , 逾期不办理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
七、现场咨询和房源展示
(一)现场咨询 。销售办公室在盛和嘉园(六期)53号楼门面房(南环路北、中农批对过)设立咨询处,接受申请人除申请资格以外业务咨询 。
现场咨询时间:2021年11月23日—11月25日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二)房源展示 。盛和嘉园(六期)鸟瞰图和58号楼户型图,并将房源的户型、面积、价格、进行公示,供申请人提前参考预选 。
八、违规处理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将对人才公寓抽签、选房等销售全过程监督;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购人才公寓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申购资格、收回房屋 , 并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由相关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
咨询电话:89210340(申请资格咨询) , 18952215607(具体业务咨询) , 13952216802(贷款咨询) 。电话咨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1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
1.丰县人才公寓申购材料目录
2.丰县人才公寓申购表
丰县人才公寓销售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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