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无锡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细则( 四 )


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市、市(县)财政部门应当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对提升行动资金进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提升行动资金发放台账,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的基础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审计部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各地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管理,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挪用、占用、截留培训资金和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要求,突出正向激励,保护培训工作中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