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家政服务业特岗补贴操作细则( 二 )


(二)家政服务业特岗补贴实行“先缴纳后补贴”的原则 。享受补贴的家政服务机构无正当理由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特岗补贴即行终止 。享受补贴的家政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费期间,不予享受特岗补贴 。
(三)未按规定及时将不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申报核减的,责令限期改正,返还不应享受的补贴;情节严重的 , 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按骗取补贴处理 , 并纳入失信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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