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71号文件( 二 )


12.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压到点位、压到末端 , 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 。
13.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 , 责任到岗、责任到人,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
14.严格落实个人责任 。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配合和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从公共场所返回后做好衣物清洗消毒等良好生活习惯 。
15.对“四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广大市民朋友们 , 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凝聚着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爱城如家、护城如家,保护自己 , 保卫城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