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区公租房怎么申请 梅县区公租房( 二 )


4.审核—由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 。
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家庭财产状况、自有产权住房、现住房屋以及有无参加房改房、集资建房和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等进行严格审核 。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审批—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经审核后的住房保障申请,由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局领导逐级审批 。
6.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由梅江区房管局负责
 ?。?)轮候分配 。经批准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 , 按规定进行轮候分配 。梅江区房管局应建立住房保障轮候登记册,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轮侯规则,列入轮候登记册进行轮候,并将轮候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
 ?。?)租赁补贴 。经批准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由梅江区房管局按季度造册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财政局负责发放 。租赁补贴的档案,由梅江区房管局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统一归档保管;
 ?。?)实物配租 。竣工验收合格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梅江区房管局按照保障对象家庭人口等实际情况,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实物配租 。配租后的档案,由梅江区房管局移交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归档保管 。
7、后续管理—由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和梅江区房管局负责
 ?。?)梅州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对已经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所申报的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核查 。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和承租规定的 , 应当予以清退;
 ?。?)梅江区房管局负责对已经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家庭所申报的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工作等变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核查 。经核查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办理相关手续 。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点此查看《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窗口办理流程图》 。
窗口办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大院号区房管局服务窗口
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753-2196995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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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信息】
符合下列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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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拮杂胁ㄗ》?,或者自有产权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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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补贴对象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际情况,适时作出调整 。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和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保障按现有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