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珠海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 )


六、个人账户资金已经全部发完,但参保人尚健在,养老金还会继续发放吗?
答、按原来的标准继续发放,直至参保人终老 。
七、参保人缴费满15年后,是否还要继续缴费?
答:鼓励继续缴费 。因为缴费满15年只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条件 , 缴费年限越长 , 个人账户积累额就越多,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高 。
八、参保人户籍迁出本市的养老保险关系怎么办?
答:参保人可将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待遇 。已经在本市领取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
九、参保人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答:参保缴费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或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人员死亡后,以死亡当月本市执行的基础养老金为计发基数,按12个月的标准向其遗属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费 。
十、居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参保人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全市各村(居)委会办理参、停保以及城乡居民养老金申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