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幼儿园蓝水郡分园2022年秋季招生通告 海沧蓝月湾幼儿园一分园( 三 )


4.纳入“联片招生”试点的片区,可填报多个志愿 , 按照志 愿顺序并结合落户时间长短排序录取 。
5.符合《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 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 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 号)等文件规定的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 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 由教育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统筹入园 。
6.公办幼儿园在确保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学位数有余额的情况下,可招收片区外适龄幼儿,具体以幼儿园发布的补充招生公告为准 。招生录取顺序为:(1)海沧其他片区房户“两一致”适龄幼儿;(2)海沧区户籍适龄幼儿;(3)父(母)已在海沧区购房的适龄幼儿;(4)在海沧区居住的本市其他区户籍幼儿;(5)父(母)近一年在海沧区居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
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幼儿园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