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应满足以下要求:
?。ㄒ唬?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前已占用宅基地建成农房,且建成后未改建重建,经村级组织同意(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人、建房占用面积、四至范围及房屋建成年代等)并公示30日无异议后出具书面意见 。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的,可按审核确认的建房占用面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
?。ǘ?987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起至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前 , 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建成农房,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本办法第四或第五条规定情形;
2、建成后未改建重建;
3、经村级组织同意(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及房屋建成年代等)并公示30日无异议后出具书面意见;
4、符合农房建设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建设时未编制相关规划的 , 则不作规划审查要求;
5、符合我市“一户一宅”规定 。
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对于用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户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 。超过150平方米/户的 , 对150平方米以内部分予以补办,超出部分在用地批准文件中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重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届时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
?。ㄈ?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建成农房,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1、1999年1月1日起至2004年9月30日 , 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建成农房的,申请人须符合本办法第四或第五条规定情形;2004年10月1日之后未经批准占用宅基地建成农房的,申请人须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或第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
2、建成后未改建重建;
3、经村级组织同意(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及房屋建成年代等)并公示30日无异议后出具书面意见;
4、符合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 。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后 , 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5、符合我市“一户一宅”规定 。
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对于用地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户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 。超过150平方米/户的,对150平方米以内部分予以补办,超出部分在用地批准文件中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 , 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重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届时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
第八条 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 , 依照“提出申请-村级审查-镇街审批”的程序进行 。
第九条 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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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属地宅基地用地审批管理的历史延续和实际需要,研究制定辖区内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相关管理细则 , 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议通过 , 报市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备案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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