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积分制落户分数包括哪些 南京积分落户新办法( 二 )


3.参加政府认定的慈善单位组织的慈善捐赠的,每千元加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4.在本市正在从事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紧缺艰苦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满1年加10分,累计不超过50分 。
5.在本市实现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每次加50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
6.在本市办理过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登记手续的 , 加30分 。在本市实现遗体(或器官、眼角膜)捐献者 , 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加50分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文明办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
市人社局
市房产局
市城管局
市、区红十字会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 , 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0小时的 , 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服务时间以“江苏志愿服务平台”平台数据为准 。其他具体认定细则,参照关于印发《南京市志愿者星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文明委[2014]20号)执行 。
10
带动就业
1.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40分 。
2.创业并带动5人以上者,每增加带动10人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加10分 。
市人社局
最高分不超过80分 。
11
科技成果
1.授权发明专利 , 每获得1项加3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3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
2.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获得1项加1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 , 即得分再“乘以2” 。
3.授权外观设计专利 , 每获得1项加10分 。多人共有专利的意向者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意向者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可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80分 。科技成果未在本市运用并产生实际效益的 , 不予积分
①同时具备“纳税情况”和“带动就业”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
②同时具备“文化程度”和“技术技能水平”加分指标的,只计一项加分指标,由意向者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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