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明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指南 2021年高明重点项目( 二 )


07.婚育生育证明(本区户籍居民有所属村居委会开具,新市民由新市民自行提供);
08.纳税完税证明(已就业未退休有劳动能力的申请人提供);
09.社保缴纳清单(新市民提供 , 本区户籍居民不需要提供);
10.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缴凭证复印件;
11.属区民政局核定的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 提供残疾人证;
13.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中有危重病人、环卫工人的;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家庭的;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等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
14.其他证明材料 。
要求:上述材料若提供复印件,必须原件核对 。
五、申请方式:
㈠符合申请条件的本区户籍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无房人员,将申请资料提交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㈡符合申请条件新市民家庭将申请资料提交各流管服务中心 。
【2021年高明区第二批公租房申请指南 2021年高明重点项目】注:高明区公租房长期接受申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可按规定到相应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