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周至县幼升小入学资格怎么审核 周至县新区小学招生( 二 )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周至县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表》(附件6)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父母一方房产证或网签合同、不动产信息登记审核表(附件7)、现居住地物业或社区的居住证明) 。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
劳动务工:需申请人父母双方与周至县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 。登记报名时,提供由人社部门出具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8) 。
工商经营:需申请人父母在周至县从事工商经营 , 应持工商营业执照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备案 。登记报名时,须提供《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9)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和户籍所在学区学校盖章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附件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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