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操作指南 南京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缴纳( 二 )


审核通过的,借款人申请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归还的,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不作逾期处理期届满后,借款人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