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二 )


二是对产业引领型、人才密集型的其他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安居支持 。
三、关于保障措施
根据《南京市“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要求,到“十三五”末,全市人才资源总量增长至311万人 , 实现“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每年吸纳20万以上大学生在宁就业创业,谱写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的新时代篇章,营造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 。我们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一是构建人才安居服务工作网络 。建立市、区两级人才安居工作机构,落实责任、明确专人、实体运作 。构建全市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 , 实现“不见面”审批,为人才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 确保人才安居工作有序运作 。
二是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通过在商品住房中配建、竞建、竞自持,在集体土地试点建设等方式建设租赁住房,人才安居住房房源中,租赁型住房占7成 。
三是加快共有产权房建设 。采取集中建设和分散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以属地为主 , 提高共有产权房建设规模,让人才有更多选择居住的方式 。
四是落实人才安居工作责任制 。建立市、区两级人才安居工作考核机制,将人才安居工作考核纳入市对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