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济南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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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如下:1、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均可向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单位上一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3、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生育(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