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花市


2022年广州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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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省和市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和《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细则和2021年花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的通知》(花教〔2021〕1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
一、总体要求
 ?。ㄒ唬┮逦窠逃U猩岢忠郧鳌⑹敌惺舻毓芾?。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招生工作 , 统筹做好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履行控辍保学责任,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 。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管理 。
 ?。ǘ┣逃姓棵叛细癜凑铡把;猩⑸淳徒胙А钡囊?nbsp;,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进行招生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
 ?。ㄈ┘忧空猩苹芾?。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本行政区域内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由学校提出调整申请,先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 再报区政府批准,最后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 , 区教育行政部门不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 。
 ?。ㄋ模┣畔确⒄构煲逦窠逃? ,确保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 , 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公办学位满足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政策性照顾学生及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 。
 ?。ㄎ澹┣逃姓棵乓咨谱龊帽拘姓蚰诨Ъ柿涠倌耆胙Чぷ?。因特殊情况 , 本行政区域内无法解决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与有关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解决;对于一些跨行政区域难以界定的个案,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提出解决建议,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裁决 。对于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区教育行政部门保障其公办学位,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为其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 。
 ?。┣逃姓棵乓鞫牍病⒗此肴嗽狈窆芾淼炔棵琶芮泄低ㄐ鳎?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建立和完善学位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释疑,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要进一步落实减证便民要求,简化审核材料和程序,优化服务水平 。各指导中心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 , 及早排查招生入学信访隐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妥善化解招生入学信访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