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流产假规定一览 南京产假最新规定


南京流产假规定一览 南京产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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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第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
 ?。ㄒ唬┥模硎?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ǘ┗吃胁宦?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ㄈ┗吃新?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ㄋ模┗吃新?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ㄎ澹┗吃新?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
2、根据 第二十九条规定:
【南京流产假规定一览 南京产假最新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