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证责任法院如何判决 一般保证责任的判决书


一般保证责任法院如何判决 一般保证责任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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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是指与主债务并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 。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当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无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保证人有权拒绝,这种权利称为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在以下情况之下不得行使: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三是 ,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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