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条件】

文章插图
办理条件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 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2.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4.0.17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应符合下列规定:
同城转移:转出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转出手续,转入单位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办理转入手续;职工个人账户从原单位管理户直接转入新单位管理户;单位拒不办理转移或单位已不存在的 , 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应予以办理 。
- 重庆二手房公积金商转公办理资料一览 重庆首套房商转公积金
- 青岛市职工工作调动需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吗? 青岛市职工工作调动需多久
- 重庆公积金商转公怎么办理 重庆首套房商转公积金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下载入口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 青岛市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审批表下载入口 青岛自由职业社保补贴
- 青岛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如何办理 青岛公积金异地转入
- 重庆公积金首套一手房商转公需要什么材料? 重庆公积金贷款首套房
- 重庆公积金商转公条件 重庆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条件
- 青岛市自由职业者公积金缴存操作流程 青岛自由职业者社保
- 重庆公积金商转公现在能办理么 重庆公积金转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