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细则 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细则 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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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可享受全方位医疗保障
参保缴费是城乡居民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的前提,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后 , 就可以享受到门诊、住院、生育、大病等全方位医疗保障 。
在门诊待遇方面,普通门诊没有起付线,合规费用在800元以内可以报销50%;慢性病对应合规药费在一、二、三级医院可报销65%至75%不等 , 封顶线根据病种不同分别为3000元和5000元;重大疾病对应用药和诊疗的合规费用报销90%;对于学生在校内遭遇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的合规费用 , 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可报销60%至80%不等 , 年度封顶线为3000元 。
在住院待遇方面,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起付线以上至封顶线之间的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65% 。
在生育待遇方面,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满12个月的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实行限额报销,其中顺产报销1800元,剖宫产报销3500元;产前检查(含新生儿疾病筛查)定额报销321元 。
【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细则 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大病保障上 , 参保居民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种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再报销,其中个人负担1万-5万元部分,再报销60% , 5万-10万元部分,再报销70%,10万以上部分 , 再报销80%,没有封顶线 。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为5000元 , 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为70%至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