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连云港暂停销售的“四类”药品


2021年连云港暂停销售的“四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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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2021年8月8日发布 。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通道,经研究,决定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零售药店从8月8日起,暂停销售“四类”药品,并立即停止在自助售药机、互联网平台(包括天猫、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及自建网站、小程序等)销售“四类”药品,相关药品予以下架 。
【2021年连云港暂停销售的“四类”药品】二、有发热、干咳、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市民,应及时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就诊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三、8月8日起,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零售药店,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改;对不执行暂停销售要求造成后果的,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四、市民发现零售药店有违规销售情况,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或拨打各地防疫指挥部电话等方式举报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