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规定 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门诊报销


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规定 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门诊报销

文章插图
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就诊,年度内首次刷卡就医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下属的定点村卫生室)为本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普通门诊统筹无起付线,年度封顶线为800元,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封顶线为900元,封顶线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居民可根据病种申报标准,准备相关病史资料至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居民填写申报表 。提供相关病史资料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审核备案,经备案符合门诊特殊病种享受条件的居民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诊 , 享受对应的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
门诊特殊病种实行定点就诊,经认定符合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的参保患者在选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诊 。
【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规定 连云港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门诊报销】门诊特殊病种共有五种,分别是: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肺结核和精神病 。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的患者,在门诊发生特殊病种对应用药、诊疗项目的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90%,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