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泰州市2022年医疗保险缴费( 四 )


未按照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直接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除定额、限额结算的项目外报销比例在转诊待遇的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如未备案但需实时结算的,可电话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报身份证、姓名进行备案,报销比例参照我市未办理转诊、异地就医本案手续医保待遇降低10个百分点政策执行 。
参保人员可直接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门慢、门特审批和转诊市外备案 。参保人员可在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药费报销、门慢门特和家庭病床审批、国谈药“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申请等事项 。
四、本宣传单有效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有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