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投靠落户规定+办理指南 泰州人才落户


泰州投靠落户规定+办理指南 泰州人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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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投靠情形之一 , 且被投靠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泰实际生活和工作的,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准予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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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ㄋ模├牖椋ㄉヅ迹┖笤谙只Э谒诘匚藓戏ㄎ榷ㄗ∷?需回原籍或者投靠父母、成年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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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蚱抟环轿忠劬?nbsp;, 其父母投靠另一方或者另一方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ㄆ撸┓蚱蘧忠劬耍?其父母投靠军人的子女的 。
前款第一项规定,可以在父母或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申请投靠 。前款第三项规定 , 若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其父母或者子女在投靠地应当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前款第五项规定,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仅指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只能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
被投靠人应当拥有本市籍家庭户口 。80周岁以上老人自愿投靠成年子女 , 不受被投靠人是否为家庭户口限制 。
二、申办材料及手续:
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合法稳定住所证明、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现役证明、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
三、办理地点:
【泰州投靠落户规定+办理指南 泰州人才落户】泰州市各大派出所(点击查看?泰州各区派出所地址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