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沂市人才公寓政策 新沂人才公寓的房子对外开放吗


徐州新沂市人才公寓政策 新沂人才公寓的房子对外开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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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为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在吸引集聚人 才方面的积极作用 , 进一步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关 于实施“钟吾英才”计划打造苏北人才高地的意见》(新委发 〔2018〕23 号)精神 , 制定本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为我市引进的各类人才在 本市工作期间提供的政策性租住周转用房,仅限人才本人居住 。
第二条 人才公寓分配遵循“高端优先、统筹兼顾、逐步解决” 的原则,按照人才公寓房源情况,综合考虑人才层次、实际贡献、 申请先后等因素 , 制定分配方案 。
第二章 工作机构
第三条 成立新沂市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 , 专门负责全市 人才公寓规划建设、房源筹集、租住审核、运营管理等工作,具 体分工如下:
1.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人才公寓的统筹协调工作,制定人才 公寓管理办法,同时 , 负责对市级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进行审核 把关;
2.市城投公司,各镇、街道 , 经开区、高新区按属地原则负 责人才公寓规划建设和房源筹集工作 , 同时,负责各自人才公寓 运营与管理;
3.市人社局负责对各类人才学历、专业技术水平、技能水平 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
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动态实时反馈人才及其配偶房 产信息;
5.市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动态实时反馈人才及其配偶保障房 使用情况信息;
6.市财政局负责对人才公寓运营提供必要资金支持 。
新沂市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人才公寓管理办公室 , 由 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日常事务 。
第三章 保障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我市人才公寓用于保障以下各类人才的居住需求:
1.在新沂创新创业、具有博士学位(创业类可放宽到硕士)的高层次人才;
2.在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3.在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人才(企业放宽到大专学历);
4.在企业工作、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过上级 (国家、江苏省、徐州市)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5.经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给予住房保障的其他人才:
第五条 上述条款中第 2-4 类人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入?。?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收到录用通知,且入住后持续缴纳社保;
2.截至申请时,在新沂连续工作不超过 5 年;
3.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4.本人及配偶在新沂无自住房屋且未使用保障性住房 。
第四章 申报审批程序
第六条 人才公寓分配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把关、部门审核、 办理入住等程序进行 。
1.个人申请 。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人才登录“新沂人才” 微信公众号,按照申报系统要求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材料 。
2.单位把关 。人才填报申请信息前 , 从系统导出《工作证明》 并填写 , 经单位审核信息真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并上 传至申报系统 。
3.部门审核 。人才提交申请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审核并确 定是否准予入住 。
4.办理入住 。审核通过并接到通知后,须于 10 个工作日内 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 。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 弃,人才公寓准入资格自动失效 。
第七条 “新沂人才”微信公众号全天候接受人才公寓入住 申请 , 相关部门于接到申请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 后,视房源剩余情况、按如下原则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