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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的相关要求 ,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区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区除疫情防控指挥部特许开业外的所有宾馆、旅馆、酒店、客栈等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实体一律停止营业 。
二、全区所有小商品市场(含纺织、服装、家居、装饰、建材、杂货等)一律不得开门营业 。
三、全区非经营生活必需品的商店、商场、门市等经营场所(含商业综合体)一律停止营业 。
【南通通州旅馆、小商品市场、商店等场所停止营业】上述三类场所具体何时可以开始营业,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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