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初次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南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初次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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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婚育、节育情况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验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
办理变更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换领新证 。
办理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1、离开户籍所在地地级市以上且流到省外的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育龄妇女;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
办理材料
1、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
注: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由本人事先提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
2、填写资料
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份,由社区居委会即时审核并加具意见 。
3、提交材料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镇、街人口计生办 。
4、审核发放
通过审核后,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地点
新华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
地址:三兴路附近
双桥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
地址:223省道附近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备当日办理
办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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