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插图
调整内容
1. 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 。具体口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 。
2.各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月工资基数最低不低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2020元);最高不超过南通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我市2019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2000元 。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在5%-12%幅度内未达到上限的,可继续上调至12% 。
4.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14%部分)仍参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
5.单位和职工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月缴存额应分别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
【2020年南通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南通2021年公积金缴存基数】6.对仍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单位 , 单位在办理调整时,可一并为这部分职工办理汇补缴手续 。
- 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南通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南通公积金贷款网上预约流程 南通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
- 南通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南通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 南通公积金贷款材料 南京公积金贷款材料
- 2020南通公积金贷款条件 2020年南通公积金贷款利率
- 南通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指南 南通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
- 南通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指南 南通公积金提取中心
- 南通公积金提取方法 南通公积金提取额度 南通 公积金 提取
- 南通公积金提取怎么提取 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2020年南通公积金提取政策 南通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