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落户人事档案转入指南2020 苏州园区人才市场落户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落户人事档案转入指南2020 苏州园区人才市场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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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转入流程
1、申请人人事档案不在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的,需人才落户预审通过后,申请开具《调档函》,打印前请与人事档案所在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中心打印《调档函》 。
2、申请人需携带《调档函》、《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中心网站下载打印)至档案所在机构办理转档手续 。档案存放机构通过邮寄或机要方式将档案及《人事档案情况核实表》(由档案保管部门填写并盖章)转至我中心,办事人员根据邮寄机要时限 , 登录本网站查询档案入库情况 。不接收个人自带档案 。
园区人力资源中心: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
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网站:https://www.siphrd.com/html/
档案材料范围
1.学历学位材料
档案中应有与本人学历、学位相对应的全部学历、学位材料 。特别是参加工作后通过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取得学历学位档案 。毕业院校一般是将学籍档案(报考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等)密封后交给本人 。
2.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颁证单位交予您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
3.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职称评聘部门交予您的《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申报表、评审表、审批表等) 。
4.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一般是由批准您入党(团)组织交给您的密封档案袋 。
5.招录(辞职)、聘用、辞退、罢免、考核材料
一般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考核材料等 。
注:转档前请与人事档案所在机构确认人事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请对照上述档案材料及时补充归档 。申请人才落户需审核档案,如档案材料缺失或不齐全的 , 中心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材料 , 申请人或单位应及时补充,未补充的不予受理人才落户申请 。
签订“单位委托人事档案保管协议”
单位申请人才落户的,需与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单位委托人事档案保管协议” 。适用范围:工商注册地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 , 并在园区缴纳社会保险,无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 。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账户注册(网址:https://www.siphrd.com/html/),上传材料,提交审核;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落户人事档案转入指南2020 苏州园区人才市场落户】2、园区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 , 将《单位委托人事档案保管协议》盖章后发送邮件至企业电子信箱 , 即完成开户手续办理 。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0512-66605854、66605942 。感谢您对我中心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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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工业园区人才落户新政办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府规字[2020]4号)和《关于落实苏州市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操作细则》(苏府规字[2020]7号)等文件精神,苏州工业园区将于5月1日起执行人才落户新政 。现将申报办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有来园区就业意愿的人员
办理条件:人事档案转递至园区
具体说明: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
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不超过55周岁;
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不超过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