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姑苏区高新区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的通知 苏州高新技术区


苏州姑苏区高新区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的通知 苏州高新技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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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送温暖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苏府办〔2021〕11号)文件要求,现就春节期间,开展“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重点企业的留苏参保职工 。重点企业是指市级统筹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参保的规上工业企业及两级政府确认的其他重点企业 。
二、培训期限
2021年2月份(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
三、培训形式
“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是以企业为主体组织职工通过在线学习方式开展的专项培训,两级人社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培训网上学习平台均可作为“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的学习平台(已经过市级人社部门认定的网上学习平台见附件1) 。
四、培训申报
1. 申请期限:符合条件企业开展“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必须在2021年2月23日前完成培训申请 。
2.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企业开展“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明确培训所采用学习平台的网址、名称 。申请材料具体包括:(1)《苏州市区开展“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申请表》(附件2);(2)《苏州市区“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教学计划》(附件3);(3)《苏州市区申请开展“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承诺书》(附件4) 。
3. 平台要求:网上学习平台须满足以下几项基本条件:(1)平台能够实现培训学员实名(身份证)注册 , 完整记录培训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2)平台能够记录培训IP地址、课程名称、每次学习起止时间、学习总时长、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 。
【苏州姑苏区高新区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的通知 苏州高新技术区】4. 申请受理:书面申请的受理和平台的认可均由企业社会保险参保所在地(市级参保企业在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受理(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见附件5) 。企业的申请材料应在培训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受理单位,并同步递交纸质材料 。受理单位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反馈信息 。
五、培训组织实施与考核
1. 经核准开展“留苏优技”项目制培训的企业应当加强组织发动和政策宣传,使全体留苏职工都能充分了解本专项培训的目的和意义,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培训 。
2. 企业要与学习平台签订相应的协议(本企业的自有平台可不提供协议),明确各自的服务要求和职责权限,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 , 并真实、完整记录学习过程 。
3. 培训内容应结合生产实际需求融入岗位技能、安全生产、职业道德、防疫知识等内容 , 总课时不得少于24课时,平均每课时不得少于30分钟 。
4. 培训结束后,应组织参训学员开展网上考核,考核试题应涵盖上述各项培训内容 。考核采用百分制 , 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 。2次考核未通过者不得享受培训补贴 。
5. 企业应做好相关台帐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 , 切实做到培训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 做好对培训过程的跟踪、评估和监管 。学习台账要留存3年 。学习台帐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学员签到注册记录、2021年2月份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苏周到”APP首页的“14天行程”栏目查询并截图,需留存涵盖2月1日——2月28日的完整截图)、学习记录(包括学习的课程名称、日期、次数、总学习时长等)、考核内容、培训考核合格记录等 。
六、培训补贴的申请与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