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新政策 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郑州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新政策 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文章插图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个人分摊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公积金〔2022〕32号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各分支管理机构(部门):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8]208号)中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 如果出资加装电梯并需个人支付费用,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
二、提取额度
缴存职工夫妻及子女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扣除政府补贴后每户(个人)需分摊的金额 。
三、提取时限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手续办理完成后,可以在施工前先行提取住房公积金 。
自合同约定家庭(个人)需分摊的加装电梯费用起五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四、提取资料
 ?。ㄒ唬┨崛∪松矸葜ぴ⒈救说囊焕嘁锌ā⒓幼暗缣萋ザ耙抵鞯姆坎っ鳎ǚ坎せ虿欢ㄖな椋⒐叵抵っ?。
 ?。ǘ┓课菟谇蚣扔凶≌幼暗缣莅於跃幼÷ザ俺鼍叩摹都幼暗缣莘桨噶仙蟛榛嵋榧鸵坊蛩谇蚣扔凶≌幼暗缣葜鞴懿棵哦跃幼÷ザ凹幼暗缣莸纳笈募?。
 ?。ㄈ┍镜ピ扔凶≌幼暗缣菹钅啃槭楹图幼暗缣莺贤?。
五、其他有关事项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6月23日印发的《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郑公积金〔2020〕29号)同时废止 。
本通知自2022年9月6日起执行 。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郑州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新政策 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