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门江海区企业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


2022江门江海区企业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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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用工保障措施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招工补贴
(一)补贴对象:江海区辖区企业 。
(二)补贴条件:新招用首次在江门就业(即此前没有在江门进行就业登记,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登记注册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相关人员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
(三)补贴标准:按500元/人给予企业补贴 , 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
(五)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2.企业银行账户 。
(六)核验信息:社保缴费信息 。
(七)申请时间及程序:补贴对象应在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3个月之日起1年内 , 通过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提出补贴申请 。
二、技术岗位入职补贴
(一)补贴对象:江门籍务工人员 。
(二)补贴条件:2022年1-6月首次在江海区就业,或2022年之前在江海区以外工作,现返回江海区企业工作 , 在企业从事技术岗位的,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
(三)补贴标准:按30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 。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
(五)申请材料: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企业承诺书(从事技术岗位);
3.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资发放记录;
5.个人银行账户 。
(六)核验信息:社保缴费信息 。
(七)申请时间及程序:本项补贴须在缴纳社保费满3个月后一个月内提出 。
三、技术岗位职业介绍补贴
(一)补贴对象:江门市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
(二)补贴条件:2022年1-6月期间,介绍务工人员(非原我区企业就业人员)到我区企业从事技术岗位 ,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
(三)补贴标准:按3000元/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补贴 。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
(五)申请材料: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申请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3.新招用人员名册;
4.企业承诺书(从事技术岗位);
5.员工介绍证明;
6.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7.工资发放记录;
8.申请机构银行账户 。
(六)核验信息:社保缴费信息 。
(七)申请时间及程序:本项补贴须在缴纳社保费满3个月后一个月内提出 。
四、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实习补贴及实习留用补贴
(一)补贴对象:职业技工院校学生 。
(二)补贴条件:
1.实习补贴:2022年1-6月期间与我区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实习3个月及以上 。
2.实习留用补贴:实习期满留在实习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保满3个月 。
(三)补贴标准:
实习补贴:按15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
实习留用补贴:按1500元/人给予个人补贴 。
(四)补贴期限:一次性 。
(五)申请材料:
实习补贴: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实习协议;
3.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4.个人银行账户 。
实习留用补贴:
1.江海区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贴申请表;
2.符合条件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3.工资发放记录;
4.个人银行账户 。
(六)核验信息:社保缴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