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人才发展措施实施细则 昆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二 )


4.本区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6.在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并在本区内创办企业的非遗传承人及文创类人才 。
高技能人才
主要包括:从事技能工作,且取得国家认可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员,主要包括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航空物流、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新能源、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的高技能人才 。
特殊人才
主要是指社会、行业认可但无学历、无职称的人才 , 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进行认定 。
人才引进
《实施细则》所指人才引进,是指从本区域以外引进,符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协议)的各类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分为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 。
刚性引进是指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备案的人才引进方式 。包括调动、聘任、劳动聘用等方式 。刚性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1年以上劳动合同 。
柔性引进是指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原所属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的前提下,适应市场经济和人才社会化发展要求 , 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契约管理的人才引进方式 。
刚性引进补贴标准
刚性引进到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应补助外,可享受本区人才补贴,期限为5年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不满5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人才补贴 。
(一)引进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5000元;
(二)引进的第二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0元;
(三)引进的第三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
(四)引进的第四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
(五)引进的第五类高层次人才,按下列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1.海外一流大学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
2.国内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
3.海外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
4.国内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800元;
5.海外一流大学、国内“双一流高校”或“双一流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区急需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元;
6.具有国家人社部门认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与本人专业技术职称相符工作的 , 正高级职称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副高级职称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
7.在某个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并在本区内创办企业的非遗传承人及文创类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00元;
8.具有人社部门认可的二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端制造、航空物流、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等产业领域的技能人才,从事与本人职业资格相符工作的,持有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00元;持有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补贴400元 。
刚性引进人才且落户(不含集体户)本区的 , 每人每月增发补贴300元 。
柔性引进补贴标准
柔性引进的人才可采取项目合作、兼职服务、技术合作等方式引进,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经区人才办审核备案,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或对当地经济贡献大小给予一定人才补贴 。
(一)柔性引进的第一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0元;
(二)柔性引进的第二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0元;
(三)柔性引进的省外相当于第三类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500元;
(四)柔性引进的海外一流大学博士,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
(五)柔性引进的国内博士,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