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跨区门诊待遇资格申请指南 佛山市禅城区城南门诊


佛山禅城区跨区门诊待遇资格申请指南 佛山市禅城区城南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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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资格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职工身份参保人,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申请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 。
例:小芳2020年在禅城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居住在南海区,她这次申请了跨区门诊享受地为南海区 , 那么小芳2021年的普通门诊待遇的享受地为南海区 。
申请材料:
㈠用人单位批量申报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原件1份(①同时提供电子版;②需加盖单位印章,填写完整,所有纸质资料中参保人的基本信息一致,与系统信息相符) 。
2.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①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②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核对原件收复印件1份 。
㈡参保人自行申报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原件1份;(填写完整 , 所有纸质资料中参保人的基本信息一致 , 与系统信息相符 。)
2.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 , (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核原件收复印件1份;
3.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1.非参保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 2. 有效身份证明是指: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未成年人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港澳台籍的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1份 。
办理流程:
1.每年10-12月申办人持所需材料到任一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当年度的具体办理时间由社保局另行通知 。
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需对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对,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 , 出具《受理回执》,将材料转交到社保分局;对于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出具《补正资料通知》
3.社保分局工作人员进行初核、复核,将审核结果告知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
办理方式:
㈠现场办理:
1.单位申报
?加盖单位印章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批量申报表》原件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2.参保人自行申报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跨区享受普通门诊申请表》原件1份;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
㈡“i社保”APP办理
第一步:手机下载“i社保”app 。
注:ios和安卓系统均可通过搜索“i社保”在各应用市场下载【点击下载】
第二步:用户登录并绑定;
第三步:点击进入“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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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点击进入“跨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资格申请” , 按提示办理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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