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办理渠道在哪看 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新规定


南京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办理渠道在哪看 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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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
【南京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办理渠道在哪看 技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新规定】拓展阅读:发票撤销办理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2.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 , 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 , 应当保存五年 。
5.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 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用经营地的发票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
6.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在办理信息变更(指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 , 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或者清税注销的同时,办理发票的缴销手续 。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办理清税注销时,应将结存未用的纸质增值税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剪角作废,同时作废相应的发票数据电文 。
7.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通知发票换版时 , 对领用尚未填开的空白发票进行缴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