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保报销比例


学校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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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 ,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 , 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一)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 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 , 其余部分个人自付: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 , 报销35%;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 , 不满5000元的部分 , 报销45%;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 , 不满10000元的部分 , 报销55%;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 , 报销65% 。(二)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 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 , 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 , 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 , 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 , 不满20000元的部分 , 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 , 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 , 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 , 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