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安莲湖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2021年西安重大项目


2021西安莲湖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2021年西安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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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关于2021年西安市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人事代理人员: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西安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2021年10月22日起可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11/zcsb)进行职称申报 , 参评人员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西安莲湖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通知 2021年西安重大项目】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年限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有理工科学历(学习)背景 , 并具备下列学历、资历、年限条件之一:
获得博士学位 , 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资格,聘任工程师5 年以上: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 年以上;
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 年以上,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 年以上,聘任工程师 5 年以上;
2、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期间 , 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 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 , 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3 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 2 篇),每篇字数不少于 2000 字;或在 SCI、EI 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1 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 1 部,著作须具有 ISBN 书号,独著5 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 5 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 。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 9 名,二等奖前 7 名,三等奖前3名),并具有获奖证书;
(3)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 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 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4)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 , 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 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 1 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 , 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 1 项(含)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获得厅局级、市级以上或央企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的表彰奖励;
(8)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 项(含)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 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9)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 , 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
(10)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
3.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理工科学历(学习)、资历条件,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含)以上 , 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