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养老保险最新政策一览 连云港职工养老保险


连云港养老保险最新政策一览 连云港职工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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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转发关于修订《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办法》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基金筹集、个人账户、待遇享受、基金管理及监督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
1、参保人群应:具有本省户籍 ,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以上、60周岁以下 , 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连云港养老保险最新政策一览 连云港职工养老保险】2、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共14个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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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在连云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处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单位 。
企业职工:参保人员已符合法定退休年龄 。
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 , 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
农村居民: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 不用缴费 , 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