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六个月有猫腻吗 试用期六个月是陷阱吗


试用期六个月有猫腻吗 试用期六个月是陷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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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长短也不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所以当一公司的试用期为六个月时,它是有猫腻的 , 可能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已构成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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