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人才公寓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 松江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松江区人才公寓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 松江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文章插图

松江区人才公寓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 松江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文章插图
人才公寓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本区人才公寓以区政府统筹建设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街镇、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和具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
(二) 统一认定、公开运营 。人才公寓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挂牌 , 设置规范标识,公开运营,并通过统一平台受理 。
(三) 分类运作、政策扶持 。区政府统筹建设的公租房型人才公寓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定向配租;因房源不足,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选择租住经认定的其他人才公寓 。根据上述人才公寓建设运营不同情况给予差别化政策扶持 。
二、人才公寓认定
(一)房屋来源
1、 区属国企按照区政府要求统筹归集的公租房、配建房等房源 。
2、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通过征收、回购、与社会力量合作等方式,实行合理有效改造、符合居住生活条件的存量房屋 。
3、 G60科创走廊重点企业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自建的符合居住生活条件的住房 。
(二)准入条件
申报认定人才公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可运营相对集中的合规居住性质用房50套以上,房源符合人才公寓布点规划,周边交通便捷、公共设施配套较齐全、环境相对较好,适宜人才居住;
2.房源以1居室、2居室成套小户型为主, 适当配置3居室 , 室内已装修,配有基本生活设施和家电设备,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
3.房源由工商注册地、经营地、税收户管地均在松江的专业机构负责运营,物业管理实现智能化,配有公共文体休闲场所设施或提供系列人才服务功能,能经常性组织开展针对入住人才的集体活动;
4.房源向G60科创人才开放,租价不高于同等区域房屋租赁价平均水平 , 并通过本区人才公寓统一供应平台动态更新房屋租赁信息 。
(三)认定程序
区政府统筹建设的公租房型人才公寓,由区住房保障局直接报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 。其他人才公寓,按如下程序认定:
1.规划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摸人才公寓需求后,向社会公布人才公寓布点规划 。
2.申报 。具备准入条件的运营企业,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材料 。
3.初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实际需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牵头组织区规划土地、建管、住房保障、消防等部门,对提出认定申请的人才公寓进行现场实地勘察 。
4.会审 。经初审符合准入条件的,提交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审认定 。
5.授牌 。经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人才公寓 , 在G60人才直达车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授予松江区人才公寓牌子,纳入区人才公寓运营管理体系 。
6.监督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人才公寓运营情况予以考核评定 , 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人才公寓牌子 。
【松江区人才公寓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 松江人才公寓申请条件】三、人才公寓申租
(一) 申租对象
G60科创走廊重点引进项目以及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扶持企业和区属事业单位中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人才:
1.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合同;
2.获得G60科创走廊人才积分40分以上;
3.家庭在松无产权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