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退税减费政策一览 江苏税务退税


江苏退税减费政策一览 江苏税务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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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即纳税人年度预缴税款高于应纳税款,则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 。
产生补税或退税的情形有很多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
1.年终奖单独或合并计税,导致汇算结果不一致 。
以祝先生为例,2019年工资薪金总额240000元,年终奖36000元 。如果年终奖单独计税,年终奖需缴税1080元 , 汇算结果应补税10元;如果将年终奖合并计税,则需补缴4555元 。显然将年终奖单独计税更划算 。
年终奖具体选哪种方式计税,纳税人不妨自己对比一下,在收入中的工资薪金界面可以更改选择 。
【江苏退税减费政策一览 江苏税务退税】2.各月收入极不均衡,比如上半年收入特别高,下半年收入特别低,有可能产生退税 。
3.补充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也可能产生退税 。
4.有多项收入 。比如除了工资薪金,还从其他单位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这些收入不管有没有预缴个税,汇算时都可能产生退税或补税 。
在个税APP(点击下载)首页的“收入纳税明细”可以查看有没有从外单位取得的收入,如有 , 在填报时增加即可 。
5.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已经预缴了税款的纳税人 , 由于未达到起征额,他们可以全额退税 。
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方式如下: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